范美忠生存世界中的悖论(范跑跑批判资料集5)
教育部关于取缔范美忠教师资格证的“乌龙门”
作者:阿啃1919 提交日期:2008-6-17 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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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取缔范美忠教师资格证的“乌龙门”
关于范美忠被取缔教师资格证的消息,最早见于一个叫朱光兵的人的博客,我是在15日看到的。内容是朱光兵对光亚学校的电话采访。朱光兵的博客文章发于博客中国,发表时间是2008-06-14 20:31:16。全文不转,见如下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6/16/content_8381717.htm
6月16日,《新快报》将此事作了报道,报道说,教育部在“范跑跑”所在学校学生家长的强烈要求下,顶着“广大网民”的巨大压力,取消了“范跑跑”的教师资格。凤凰博主“朱光兵”14日晚上8时许采访都江堰光亚学校教师的电话记录,表示“范跑跑”已被光亚学校正式解聘。15日晚上8时,新快报记者联系上事件主角范美忠和光亚学校卿校长,获悉学校已接到都江堰教育局转达的国家教育部通知,吊销范美忠教师资格证,解除继续聘用,但原因不详。而范美忠自己说,6月11日晚上,他接到了光亚学校卿校长的电话,表示都江堰教育局当日来校通知,转达国家教育部的指示,吊销他的教师资格证,因此学校也不能再聘用他了。
我在15日晚间跟范美忠通电话,所知事情的经过,大致如报道所言。今天一直跟范美忠有联系,到现在为止,范美忠尚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书面通知。
这件事被广为传播,凯迪有很多帖子质疑教育部此举是否合法,是否是以言获罪。但在16日晚间,所有质疑的帖子都被锁定。也有一些纸媒的评论出来,我见到的最有法律依据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的文章《吊销范美忠教师资格证,程序严重违法》。此文可见于腾讯网,发表时间为2008年06月16日11:50。全文链接如下:
http://edu.qq.com/a/20080616/000122.htm
2008年06月16日18:41,人民网-教育频道,有消息称:范美忠已被解聘 教育部澄清未发文。记者致电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了解光亚学校教师范美忠教师资格证被取消一事。据介绍,教育部从未发文取消范美忠的教师资格证。王旭明称,光亚学校系民办学校,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解聘范美忠。
到2008年06月16日 22:55:50,新华网有教育部官方的声音出来,称: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系学校自主决定。内容有:王旭明声明,教育部未发出任何要求取消范美忠任教资格的通知。但根据他目前了解的情况,范美忠所在的学校确实已对其发出解聘的正式书面通知。范美忠任教的都江堰光亚学校属民办学校,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解聘范美忠。可见如下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6/16/content_8381717.htm
我不想说什么,只想提请大家注意几个时间。
朱光兵的消息,是2008-06-14 20:31:16的事情。其所述内容,得到了《新快报》记者采访的证实,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新快报》是2008年6月16日的早报。
何兵教授的文章在网上首发,是在2008年06月16日11:50,是中午的事情。
人民网的消息出现在2008年06月16日18:41,是傍晚。
新华网引述的教育部官方消息,是在2008年06月16日 22:55:50,是半夜里了。
关于范美忠被取缔教师资格证的消息,最早见于一个叫朱光兵的人的博客,我是在15日看到的。内容是朱光兵对光亚学校的电话采访。朱光兵的博客文章发于博客中国,发表时间是2008-06-14 20:31:16。全文不转,见如下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6/16/content_8381717.htm
6月16日,《新快报》将此事作了报道,报道说,教育部在“范跑跑”所在学校学生家长的强烈要求下,顶着“广大网民”的巨大压力,取消了“范跑跑”的教师资格。凤凰博主“朱光兵”14日晚上8时许采访都江堰光亚学校教师的电话记录,表示“范跑跑”已被光亚学校正式解聘。15日晚上8时,新快报记者联系上事件主角范美忠和光亚学校卿校长,获悉学校已接到都江堰教育局转达的国家教育部通知,吊销范美忠教师资格证,解除继续聘用,但原因不详。而范美忠自己说,6月11日晚上,他接到了光亚学校卿校长的电话,表示都江堰教育局当日来校通知,转达国家教育部的指示,吊销他的教师资格证,因此学校也不能再聘用他了。
我在15日晚间跟范美忠通电话,所知事情的经过,大致如报道所言。今天一直跟范美忠有联系,到现在为止,范美忠尚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书面通知。
这件事被广为传播,凯迪有很多帖子质疑教育部此举是否合法,是否是以言获罪。但在16日晚间,所有质疑的帖子都被锁定。也有一些纸媒的评论出来,我见到的最有法律依据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教授的文章《吊销范美忠教师资格证,程序严重违法》。此文可见于腾讯网,发表时间为2008年06月16日11:50。全文链接如下:
http://edu.qq.com/a/20080616/000122.htm
2008年06月16日18:41,人民网-教育频道,有消息称:范美忠已被解聘 教育部澄清未发文。记者致电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了解光亚学校教师范美忠教师资格证被取消一事。据介绍,教育部从未发文取消范美忠的教师资格证。王旭明称,光亚学校系民办学校,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解聘范美忠。
到2008年06月16日 22:55:50,新华网有教育部官方的声音出来,称:解聘“先跑老师”范美忠系学校自主决定。内容有:王旭明声明,教育部未发出任何要求取消范美忠任教资格的通知。但根据他目前了解的情况,范美忠所在的学校确实已对其发出解聘的正式书面通知。范美忠任教的都江堰光亚学校属民办学校,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解聘范美忠。可见如下链接: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6/16/content_8381717.htm
我不想说什么,只想提请大家注意几个时间。
朱光兵的消息,是2008-06-14 20:31:16的事情。其所述内容,得到了《新快报》记者采访的证实,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新快报》是2008年6月16日的早报。
何兵教授的文章在网上首发,是在2008年06月16日11:50,是中午的事情。
人民网的消息出现在2008年06月16日18:41,是傍晚。
新华网引述的教育部官方消息,是在2008年06月16日 22:55:50,是半夜里了。
